最高检:推动残疾人保障法修订时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将适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
5月13日,在第32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最高检会同中国残联发布10件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最高检、中国残联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话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残疾人司法保护还面临许多问题
积极配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
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周建答记者问时提到,我国非常重视对残疾人的立法保障。目前,直接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有90多部、行政法规有50多部,我国已经形成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
“国家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以确保这些法律法规中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定得到落实。”周建举例,检察机关从2020年开始全面总结推广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经验;2021年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3272件,是2020年的6.2倍。
不过,在周建看来,残疾人司法保护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首先,残疾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情况还时有发生,有些案件的性质很恶劣,严重冲击人类社会的道德底线,需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
其次,大多数残疾人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较弱,需要司法机关更加主动、积极地维护残疾人权益。
再次,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可能会存在对残疾人的个体差异了解不全面、对残疾人的特殊需求了解不充分,需要办案人员更加耐心、细致地给予残疾人更多帮助。
周建说,中国残联已经建成包含3800多万名残疾人在内的实名制数据库,每年进行动态更新,及时掌握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为各项涉及残疾人的法律政策制定和项目实施奠定了扎实基础。
周建提到,中国残联当前主要从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各项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推进残疾人维权。
在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修订时
推动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答记者问时说,残疾人权益保障是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的一个重点领域。
胡卫列提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综合采取磋商、听证、检察建议、圆桌会议等多种形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自我纠错,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协同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治理格局。
不过,当前仍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具体包括,残疾人权益保障作为公益诉讼探索的一个新领域,缺乏明确的法律授权,相关法律法规中可依据的强制性规定较少,目前主要依托法定领域进行监督办案,存在个案研究论证和审批程序复杂、提起诉讼难度大等问题。
巩固办案成效难。一些问题监督纠正后容易反弹回潮,需要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常抓不懈。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种类繁多,侵害残疾人权益的问题也复杂多样,线索研判、调查核实、督促整改都需要跨领域多专业的知识储备。
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持续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立法完善。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立法工作计划,加强与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在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修订时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
不断加大办案指导力度,适时出台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的指导意见,逐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官专业化水平。坚持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常态化开展“回头看”,邀请专业人士和残障人士作为公益观察员,现场查看并实地体验整改效果。
红星新闻记者高鑫北京报道
编辑向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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