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专访马骏:一些银行为何“不敢”为转型活动提供金融服务?转型金融体系需具备五要素
马骏建议,监管部门应该牵头制定转型金融框架,在转型标准、披露要求以及激励措施等方面,给出明确的要求和指引。
今年2月,二十国集团(G20)召开财长与央行行长会议。会议指出,可持续金融对实现绿色、韧性、包容的全球经济复苏至关重要。各方将推进《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发展转型金融以支持有序绿色转型,同时扩大可持续金融市场,便利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获得绿色融资、降低绿色融资成本。
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将把建立转型金融框架作为最重要的议程之一。包括中国、欧盟、英国、日本、加拿大、新加坡、南非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也将明确转型金融政策框架作为未来一段时间可持续金融发展的重要任务。
早在2021年10月末,G20领导人峰会就批准了由中美牵头的可持续金融工作组提交的《2021年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以下简称《路线图》)。《路线图》提出了提升全球可持续金融界定标准的可比性与一致性、建立全球统一的可持续披露标准、建立转型金融框架等重要发展方向和19项具体行动。
如何理解转型金融概念,下一步如何推进?为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专访了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共同主席、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博士。
马骏介绍说,一些国际机构(如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和经济体(如欧盟)已经出台了关于转型金融或包括转型金融内容的若干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国的一些地区(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湖州市)和金融机构(如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已经推出支持转型金融的第一批指导性文件。但是,在现有的绿色或可持续金融体系下,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界定标准、披露要求等还不够明确,金融机构对于经济活动中的“转型”活动,以及高碳或“棕色”活动还存在无法明确识别的情况,因此一些金融机构“不敢”为转型活动提供金融服务。
马骏建议,监管部门应该牵头制定转型金融框架,在转型标准、披露要求以及激励措施等方面,给出明确的要求和指引。他还提出转型金融体系应具备的五大要素:界定转型活动;明确如何披露转型活动;明确转型金融支持工具;激励机制和保证公正转型。
转型金融框架包括五大要素
例如,某些银行和投资机构希望向煤电企业提供贷款或股权投资,以支持其转向低碳清洁能源业务,但在没有明确标准的情况下,由于担心被市场和第三方认证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媒体批评为“洗绿”,而放弃了这些贷款或投资计划。
如果这种简单化的金融‘减碳’做法继续下去,对整个经济的平稳运行和低碳转型十分不利。该做法可能会使原本可以成功转型的许多高碳企业被迫倒闭和成为搁浅与不良资产,人为导致经济萎缩、失业和金融风险。同时,如果任由金融机构随意以转型金融的名义支持各类高碳企业自称为“转型”的经济活动,也可能加大‘洗绿’的风险。因此,监管部门应该牵头制定转型金融框架,在转型标准、披露要求以及激励措施等方面,给出明确的要求和指引。
金融机构如何有效界定转型活动
第一,转型活动要有明确的减碳效果,这些效果要与巴黎协定(碳中和)目标的要求相一致。
第二,转型活动可以是具体的项目,也可以是更为广泛的企业经济活动(其中包括一系列投资项目和业务转型活动)。
第三,转型活动在减碳的同时,不能对其他可持续目标(SDGs)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即“无重大损害原则”)。比如,减碳的转型活动不应该污染环境和破坏生物多样性。
第四,转型活动的主体(企业)须设定减碳的量化目标和时间表。
第五,较为复杂的转型活动(如无法通过转型目录和目录中明确的量化指标直接识别的转型活动)需要得到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转型”认证。
目前,欧盟的可持续金融目录中已经包括了转型活动的一个子目录,多个国家也正在编制各自的转型活动目录。在金融机构层面,渣打银行、星展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也已经推出了自己的转型活动目录或清单。
转型金融披露应确保不出现“洗绿”
对转型金融来说,披露要求会更加复杂。其主要目的是要反映转型金融所支持的主体和项目与碳中和目标是一致的,确保不出现“洗绿”或“假转型”的问题。
根据国内外已有的经验,对获得转型融资的企业应该要求其披露如下内容:第一,企业的短、中、长期转型战略或行动计划,其中包括技术路径、筹资和投资计划等;第二,企业的长期转型战略和路径应该与碳中和的目标相一致(监管部门可借鉴SBTi的做法,进一步明确评价“一致性”的方法);第三,范围1-2的企业碳排放历史数据(有条件的可包括范围3)、在未来转型规划下的碳排放水平和强度预测,以及测算碳排放和减碳效果的方法学;第四,企业内部如何监督落实转型计划的治理机制和政策安排;第五,各个阶段转型计划和转型效果的落实情况;第六,从转型金融筹得资金的使用情况;第七,“无重大损害原则”的落实情况。
转型金融工具有很大发展空间
目前的这些支持转型的贷款和债券类工具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作为转型活动的不少高碳企业主体,往往是杠杆率较高、财务状况不理想的企业;大量中小企业也需要转型;也有不少转型企业可能需要采用一些并不成熟的绿色低碳科技,而这些技术本身面临风险。对这些企业,贷款和发债未必是首选的转型融资工具。这些高杠杆企业、中小企业、需要尝试新技术的企业往往更需要股权融资。因此,有必要发展重点(乃至专门)支持转型活动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并购基金、夹层基金,鼓励更多的PE、VC投资机构参与转型金融活动,充分发挥股票市场支持转型的作用。
此外,鉴于转型活动涉及许多不确定性,有必要支持转型的保险类产品来帮助企业规避转型过程中面临的技术、业务、市场风险。政府背景的担保基金可以积极开发支持转型活动的担保产品,为符合条件的转型企业和转型项目提供风险分担机制,以降低其融资成本。在投资组合层面,金融机构也可以考虑开发以转型资产为基础资产的ABS、REITS以及转型股票和债券基金等产品。
支持转型金融的政策措施尚少
在支持绿色发展的财政政策工具中,许多国家和一些地方政府为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提供了补贴、担保、贴息等支持措施,北欧和其他几个国家实施了碳税。欧洲、中国、韩国等约30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的碳交易机制为减碳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激励。此外,各国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和工业减碳的行业性政策也有力地支持了绿色低碳转型。
由于转型金融只是在近年刚刚启动的一项创新,各国专门用于支持转型金融的政策措施还很少,但完全可以借鉴已经出台的绿色金融支持政策来设计转型金融支持政策。事实上,只要对转型金融有了明确的界定标准和披露要求,立即可以把一些现有绿色金融支持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到转型金融。
当然,也需要根据转型金融的一些新特点,研究和制定一些专门用于支持高碳企业向低碳转型的政策。比如,政府有必要考虑建立专门支持某些高碳领域(如煤电、钢铁、水泥)转型的基金,重点支持这些领域的转型示范项目和用于推动转型的关键技术。
纳入公正转型需循序渐进
比如,如果一个高碳行业或高碳企业的转型活动导致了大量的失业和贫困问题的加剧,这就不是一个“公正”的转型。当然,也有各种机构和意见领袖们提出,还应该关心转型活动对能源安全、物价(通胀)、收入分配、社区发展、土著部落、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评估和缓解这些影响和问题。
比如,在第一版的转型金融框架中,可以把公正转型的焦点放在转型活动对就业和能源安全的影响这两个领域。简单地说,可以在框架中提出若干原则,要求转型金融支持的经济活动尽可能保证就业稳定(针对各类转型企业)和能源安全(针对转型中的能源企业)。
具体的做法可以包括:要求转型活动的主体(企业)在转型计划中包括对就业影响的评估和具体保障措施;如有要求员工在公司内部转岗的情况,应制定转岗和培训计划;在不得不进行有限裁员的情况下,要有失业保险、提前退休补偿和再就业培训等具体安排;对能源企业的转型活动,应该评估和规划这些活动对能源供给的影响,避免出现大规模能源短缺和价格飙升;转型企业应该披露其转型计划对就业和能源安全的潜在影响,和在落实转型计划过程中产生的实际影响;金融机构在设计转型金融工具时可以考虑将企业的就业和能源安全表现作为与利率或其他利益分配方式挂钩的KPI。
(作者:李德尚玉编辑: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