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解读新政:企业要鼓励员工报告事故隐患,还要给予奖励

时间 • 2025-07-30 02: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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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应急管理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司长李豪文

与以往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相比,该新机制有哪些创新和突破?对此,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司长李豪文表示,就生产经营单位来讲,“报告”与“举报”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区别还是十分明显。

一是明与暗的区别。报告是立足于企业内部,报告内容、处置方式一直到奖励都是公开的,都是被企业的广大从业人员所知道的,而举报是“暗的”,绝大多数情况下不被举报单位和举报人所知。

二是主动与被动的区别。报告是主动的,主动发现、主动报告,进入流程后,企业主动处置。举报是被动的,也就是说举报人举报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的时候,这个单位和人员就处于被动的地位,整个过程是被督促、被整改,甚至被执法处罚。

三是快与慢的区别。报告是“内循环”,一旦进入发现报告的环节,企业的流程是简单的,处理起来是便捷快速的,也就直接起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发现隐患、处理问题、消除隐患的作用。而举报是“外循环”,也就是说政府部门、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要进行分析,分析之后要进行转办,还要明确相关的部门,组织开展核查,整个流程下来是有一定过程的。

那么,《意见》的突破点在哪里?对此,李豪文表示,“报告”重在解决三个问题。

一是解决企业“不愿”的问题。多数企业或者说大多数企业不愿意自己企业被举报,一旦被举报就很可能面临着执法处罚。建立这个机制就能够调动员工积极性,主打是内部问题内部解决,内部矛盾内部化解,整个过程都是在企业内部进行。所以,这样就既避免被举报、避免被监管执法部门处罚,又保证企业的安全,这正是企业最希望看到的。

二是解决员工顾虑的问题。在调研的时候,有员工表示,如果举报了,担心在企业里不好过。“报告”就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企业鼓励员工举报,并且还要给员工奖励,还要给员工一定的荣誉,员工的顾虑和担心就不存在了。

三是解决监管盲点的问题。安全监管人员再多,也做不到每天24小时蹲在企业、盯在现场,看住每一个岗位的人员。而员工每时每刻都工作在自己的各自岗位,分布在各个生产作业场所,对问题隐患,按照这一机制就能做到即发现即报告即处理,这也就等于每一名员工都是监管员。所以,如果这项机制建立实施好了,安全监管的盲区漏洞自然而然地大幅度减少。

红星新闻记者付垚

编辑何先锋责编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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