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贵川共同立法,赤水河流域保护将有“双保险”
4月9日,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在成都召开。按照三省党委和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在前期已有的立法工作基础上,会议商讨关于贵州、云南、四川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决定的相关事宜,加快推动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工作。
赤水河发源于云南省镇雄县,流经云南、贵州、四川三省,蜿蜒约500公里,是长江上游唯一一条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也是长江上游众多珍稀特有鱼类的重要栖息地和繁殖场所,对构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大意义。
红星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云贵川三省不仅通过条例的方式细化三省保护赤水河流域的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还将创新立法形式,以“决定”+“条例”的方式,强化流域共治,体现各自特色,增强立法的整体性和针对性。正在修改完善的《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将通过三省共同决定的方式就赤水河流域保护“五个统一”等重大问题作出共同承诺。
《决定草案》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治措施“五个统一”要求,突出共同保护。在制度设计上注重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细化,注重与国家有关规定的衔接,注重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落实,注重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的协同,通过赤水河流域三省协同保护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保护标准、保护措施和保护要求的协同统一,进一步强化三省共同的法定责任,统筹推进流域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与绿色发展。
近年来,云贵川三省加强联动、深化合作,积极探索协调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破解区域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难题的解决之道,围绕赤水河流域综合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大量工作,建立起互为支撑、相互关联的赤水河流域跨省联动合作机制。
在云南、贵州、四川三省的共同努力下,如今赤水河流域地表水环境水质达标率为100%,水环境质量长期保持Ⅱ类水,并获得“中国好水”优质水源地称号。
红星新闻记者钟茜妮
编辑刘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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