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专项债券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时间 • 2025-11-20 06: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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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介绍,今年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规模3.65万亿元,其中,用于项目建设的额度,已全部下达地方。在分配上,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资金使用进度慢的地区扣减额度,对管理好、使用快的地区予以适当奖励。明确专项债券资金不得支持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非公益性资本项目支出。

▲发布会现场

关于专项债券额度分配,许宏才介绍,主要遵循四个原则。

第一,充分考虑各地区财力和债务风险水平。强调财力和已有债务情况,向财政实力强、债务风险低的省份倾斜,控制高风险地区新增限额规模,避免高风险地区风险累积。同时,要求地方要向债务风险较低的市县倾斜,在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综合考虑高风险地区债务风险等情况合理安排额度,督促高风险地区稳妥降低风险水平。

第二,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对成熟和重点项目多的地区予以倾斜,重点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以及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要求地方适当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的集中度,额度要向中央和省级重点项目多的省市倾斜,坚决不“撒胡椒面”,不能过小、过散,提高资金集中度。

第三,充分体现“奖罚分明”。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资金使用进度慢的地区扣减额度,对管理好、使用快的地区予以适当奖励。去年,国务院通报了一些地方把专项债券等财政资金用于债务风险水平比较高的省市楼堂馆所建设等,对通报地区,相应扣减了专项债券额度。

第四,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明确专项债券资金不得支持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非公益性资本项目支出。目前全国和高风险地区两类负面清单已经下发,明确不得用于负面清单所列的投向领域项目。

许宏才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督促省级财政部门抓紧与省级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沟通,尽早履行预算调整等法定程序,尽快将限额分解下达至市县,力争做到早发行、早使用,切实提高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红星新闻记者吴阳北京报道

编辑谭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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