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险企开业及高管审批或下放地方银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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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银保监会合并之后,保险业的“属地监管”一直被视为一个重要的改革和发展方向。3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保险业内多个渠道获悉,传闻多时的保险业“属地监管”或已落地。
据接近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士透露,近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将进一步简政放权,把部分类型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开业审批、高管任职资格等核准权由中国银保监会下放至地方银保监局。某中型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负责人表示,部分行政许可授权到地方银保监局后,将更便于保险公司和公司高管开展经营活动,未来核准流程和效率将有望进一步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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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产寿险公司的三项审批权限可授权
红星新闻记者从接近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士处了解到,此次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中,明确了三项可授权派出机构实施的行政许可,分别是保险公司在银保监局辖内变更营业场所审批;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开业审批;以及保险公司除董事长、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不过,红星新闻记者从《通知》中也了解到,此次授权的范围仅限于非政策性的、非创新型的传统产寿险公司,其他类型例如政策性险企、再保险公司、相互保险机构、互联网保险公司、健康险公司、养老险公司等则不在权限下放行列。
保险业“属地监管”已有试点险企表示将有利于开展经营
虽说“属地监管”最早源于银行业,但保险业推行“属地监管”也并非没有先例,反而一直在尝试和推进。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发现,2014年12月,原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保险资金运用属地监管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北京、上海、江苏、湖北、广东、深圳六地保监局被授权代行部分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职权。随后,2017年原天津保监局也开展了属地化监管的改革试点,先后核准批复了建信人寿、招商信诺、华泰人寿等多家机构天津分公司的开业。
某大型寿险四川分公司负责人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体现了国内保险业监管主管机构职责的转变,地方监管局在深入了解本地机构发展的同时,将行使更多的管理职责,有利于各地险企的业务推进。某中型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负责人表示,部分行政许可授权到地方银保监局后,将更便于保险公司和公司高管开展经营活动,未来核准流程和效率将有望进一步提速。
而某股份制财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属地监管”落地后将进一步约束保险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有利于强化公司内部管理更上一个台阶。同时他表示,目前各地的银保监局已经有着非常丰富的监管和审批经验,例如本地机构变更营业场所、险企本地支公司管理人员,以及保险经纪机构本地负责人的审批核准等,已经由地方监管局负责多年。
红星新闻记者田园
编辑余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