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四川ETC安装率计划超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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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通知》。
红星新闻记者7日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获悉,通知提出,2019年底前,四川各市(州)在籍汽车ETC安装率达80%以上,四川高速公路通行车辆ETC使用率达90%以上。
同时,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2019年四川各市(州)车辆ETC发行目标任务。目前四川ETC安装率为37%,还余524万辆车未安装ETC;其中,成都安装率最高,为48%,还余187万辆车未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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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ETC发行目标任务表
年底前
四川各市(州)ETC安装率超80%
通知明确,2019年市(州)车辆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发行目标任务,确保2019年底前四川各市(州)在籍汽车ETC安装率达80%以上,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车辆ETC使用率达90%以上。
7月底前,清理规范四川省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对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12月底前,完善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对偷逃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开展系统联调联试,适时实现新旧系统切换,按期取消全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同时,研究跨省危险化学品车辆、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根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科学测算和调整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费率标准。继续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今年ETC发行量超50万
给予适当补偿
四川省政府成立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省级联网系统升级改造、ETC网上发行综合平台建设、网络安全防护、联网收费系统改造等费用,从路网清分结算服务费中列支。ETC门架及车道系统建设费用,由高速公路营运企业承担。
对2019年ETC发行量超过50万个用户的发行单位,按每个用户30元的标准给予适当成本补偿,所需费用从路网清分结算服务费中安排。
新车将可“选配”ETC装置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ETC车辆通行费不少于5%的基本优惠政策,适时研究更大幅度的优惠和激励政策。
根据通知规定的工作时间任务表,6月底前制定ETC优先通行政策,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原则上只保留一条人工与ETC混合车道,引导机动车辆安装使用ETC。研究制定鼓励车辆年检、上牌等环节安装ETC政策。
加快推动线上发行,组织发行单位开展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进一步放宽ETC业务合作条件,适度扩大银行合作范围。
组织各发行单位增加ETC服务网点,覆盖车管所、汽车4S店等车辆集中场所;与街道、乡镇对接,实现安装网点社区、村镇广覆盖。
7月底前,组织机关及国企车辆安装ETC。12月底前,组织营运企业车辆和社会车辆安装。
省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国有企业车辆以及应急、消防等特种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通过地方各级政府和运输管理部门,组织各运输企业的出租车、共享汽车、班线客车、旅游客车、救护车、货车等车辆安装使用ETC。货车安装ETC车载装置,现阶段采用非现金支付,享受车辆通行费折扣优惠。在车辆年检、上牌等环节中,强力推进存量私家车(尤其是川A籍车辆)及新上牌照车辆安装ETC。
10月底前,在人工收费车道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全覆盖。
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
红星新闻记者严丹
部分图据ICphoto
编辑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