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证车无牌,还二次酒驾 这司机被罚2100并处行政拘留
近日,四川绵阳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民警查获一名“胆大”师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一月之内竟两次酒驾,第二次所驾驶的车辆也未依法注册登记。2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该司机的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理,将被处以2100元罚款,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经检测,江某某属于饮酒驾驶
绵阳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民警介绍,1月31日上午9时45分许,民警正在国道108线绵梓路土门垭路口开展春运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由城区向梓潼出城方向行驶。现场执勤民警当即指挥引导驾驶员至检查点进行检查,在对该车驾驶员进行询问时,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江某某说话吞吞吐吐,其身上传来阵阵酒气。于是民警现场通过酒精测试仪对江某某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江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0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询问,江某某承认自己早上跟老婆吵架,一时气愤就喝了一瓶啤酒,以为交警查不出来,于是便开着车出门了。
执勤民警在进一步核查时,发现江某某竟是无驾驶证,且此次酒驾系本月以来的第二次酒驾。第一次酒驾被查处时间就在15天前的2021年1月16日,当时江某某驾驶一辆正三轮摩托车在仙海场镇,被民警巡逻检查时发现其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44mg/100ml,民警依法暂扣了其摩托车。
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之规定,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第1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理,将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据民警核实,该次违法行为江某某还未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时隔半月,江某某再次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被绵阳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民警挡获,且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未登记注册。其因第二次酒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第1种行为)之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第2项之规定,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江某某此次因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车辆,其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理将被处以2100元罚款,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徐玮婕红星新闻记者汤小均
编辑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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